江蘇地區立項廢鋰電池撕碎分離項目獲國家政策補貼:根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利用廢舊鋰電池提取有色(稀貴)金屬和生產產品的企業將享受國家稅收政策,并且在(廢電池污染預防技術政策)中廢舊鋰電池也被列入主要收集范疇,要求進行資源化再生或無害化處置。這些政策均體現國家鼓勵廢舊鋰電池回收的政策導向,因此如何在治理“電池污染”的同時,實現廢舊鋰電池中有色金屬資源尤其是鈷的綜合循環回收,已經成為關注熱點。關于報廢鋰電池中要價金屬回收如下介紹:
1.立項意義遠大,是國家支持推廣鼓勵的環保型項目;
2.市場資源廣,后期將會擁有更廣闊的市場前景;
3.產品多元化發展,可以實現后續多種報廢鋰電池的處理和資源循環發展;
4.政府認可,環保企業項目必會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5.技術力量成熟,利用新型鋰電池破碎回收技術,可完成鋰電池正負極材料和鋰電池設備金屬能源的分離處理。
6.良好的發展市場,電動車、汽車、手機等報廢能源電池數量越來越多,提供發展空間;
對于鋰電池中的鈷,鋰回收很有意義。現在鞏義市瑞賽克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自主研發一種鋰電池系統回收利用設備。可以從大量的報廢鋰電池中回收這些有價金屬,不僅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還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對于鞏義市瑞賽克機械設備有限公司鋰電池生產線工藝如下介紹:
報廢電池進入撕碎機進行撕碎, 撕碎后的電池進入專用破碎機進行破碎, 將電池內部正負極片及隔膜紙打散, 打散的物料經引風機進入集料器, 然后經脈沖除塵器把破碎中所產生的粉塵收集凈化, 進入集料器的物料經閉風器進入氣流分選篩, 通過氣流加振動把正負極片中的隔膜紙進行收集,同時把氣流分選機所產生的粉塵收集。然后混合物采用錘振破碎、振動篩分與氣流分選組合工藝對廢鋰電池正負極組成材料進行分離與回收。實驗采用ICP-AES 分析實驗樣品與分離富集產品的金屬品位。 結果表明: 該正負極材料經破碎篩分后,粒徑大于 0.250 mm 的破碎料中銅、鋁的品位為 92.4%,而粒徑小于 0.125 mm 的破碎料中正負極材料的品位為 96.6%,均可直接回收;粒度為 0.125~0.250 mm 的破碎料中,銅、鋁的品位較低,可通過氣流分選,操作氣流速度為 1.00 m/s。實現銅、鋁與正負極材料的有效分離回收。